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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工作

以“三个强化”为抓手 推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作者:吴琼 发布日期:2019-11-01 来源:选任联工委  阅读次数:

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办好代表建议,解决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是充分尊重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权利的重要体现,也是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客观要求。

近年来,泰和县人大常委会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高度,创新举措,务求实效,认真推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2017年代表所提建议中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A类件率为49.5%,2018年A类件率提高至56.9%,一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代表建议办理渠道得到了较好解决,赢得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

抓代表建议质量,强化建议办理工作基础

代表建议办理首先需要人大代表提出质量较高的建议,如果建议质量本身不高,承办单位也就难以办好,只有提出事实清楚、意见中肯、可操作性强的建议,才能有助于解决问题和推进部门工作。为此,我县从“提好、提准、创优”代表建议入手,着力提高代表建议质量。

一是提升代表参政议政能力,确保代表建议能提好。提好代表建议,需要代表有较高的参政政议政能力。我县建立了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制度等,加强基层人大代表与常委会的经常性联系,通过举办专题培训、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等活动,增强代表的全局意识和分析能力,提高建议撰写的能力和水平。仅去年一年,我县邀请参加常委会各项活动的代表达154人次,占代表总数的69.3%。

二是密切代表与群众的联系,确保代表建议能提准。代表建议不能闭门造车,要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才能提准代表建议,使建议真正反映民意。我县建立了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站,定期开展人大代表公开接待选民活动,全面倾听群众呼声,增强代表的为民意识,更多关注民生、代表民意、维护民权。联络工作站自2017年成立以来,全县25个联络工作站共收集群众反映有关意见建议300余条,为代表撰写提交大会议案建议提供了坚实民情参考。每年人大会召开前两个月,还组织人大代表以代表团为单位分组开展视察调研和集中座谈活动,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选择群众反映问题中带有共性的、深层次的问题,集体讨论确定本代表团拟提出的重点议题,确保向大会提出有深度、有分量、有针对性的高质量建议议案。

三是建立优秀代表建议奖励机制,确保代表建议能创优。代表建议的数量是基础,质量是根本。为进一步提升代表建议质量,鼓励代表多提建议,特别是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和思考的优质精品建议,为县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县人大常委会争取县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自2016年以来,由县财政划拨专项奖励经费,每年评选表彰10条优秀代表建议,至今共评出《关于治理汪陂河打造泰和绿廊的建议》、《关于完善乡村道路交通警示牌的建议》等30条立足大局关系民生的优秀建议,极大激发了代表们建言献策的热情,代表建议的量和质都得到明显提升。

抓代表建议办理,强化建议办理工作机制

在建议办理过程中,我县不断改进和完善政府及各承办单位的办理机制,强化责任、规范流程、严格要求,切实提升建议办理效率和质量。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建议办理工作组织领导。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质增效,是保障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的有效途径。为确保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组织有力有序,县人大常委会一是全力争取县委支持。坚持每年向县委报告每次大会代表提出建议及审议发言情况,争取县委对代表建议意见的重视和支持。2017年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建设泰和二桥的建议》,被列为县重点项目工程,由县长主抓办理;2018年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关于治理汪陂河打造泰和绿廊的建议》纳入了县重点项目全县水系治理改造的范围,优先办理;二是全程加强领导。建立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督查小组,明确各委办督查职责,全程督促检查建议办理工作;三是全面部署到位。与县政府联合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现场交办代表建议,承办单位负责人现场领办。从县政府到各承办单位均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办理工作机制,强化组织保障。

二是规范办理程序,完善建议办理工作制度。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质量,就要克服办理工作中的随意性。我县总结办理流程,对各承办单位提出了“三坚持、三见面、三对照”要求。“三坚持”就是要求承办单位坚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答复代表建议;坚持在见面协商沟通后答复代表建议;坚持按政策答复代表建议,防止在情况不明、事实不清的情况下草率答复。“三见面”就是要求承办单位在办理前主动联系代表见面,详细了解代表提出建议的真实意图,做到办理工作有的放矢;办理中与代表见面,共同商讨建议所涉问题的解决办法,增强工作的实效性;办理完成后与代表见面,征求代表对办理结果的意见。“三对照”就是要求承办单位将答复内容与代表所提建议对照,看答复是否“对题”,措施是否“对症”;将答复内容与相关政策与法律法规对照,看答复有无不符合政策规定和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将建议要求解决的问题与客观条件对照,看是否符合现实情况,有无条件解决,能否创造条件解决。

三、公示办理信息,推进建议办理工作公开。针对以往代表建议办理公开性不强、互动性不够、监督面不广等问题,我县进一步加大建议办理公开力度,实行代表建议内容公开、建议办理结果公开、重点建议办理公开的“三公开”制度,将代表建议的主要内容和承办单位的答复情况在政务网站上公开;对重点建议的办理情况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加强与群众的互动交流,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增强承办单位的责任意识。

抓代表建议督办,强化建议办理工作实效

办好代表建议,重在解决实际问题。我县高度重视代表建议督办工作,不断加大督办力度,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督办,不仅推动解决了一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问题,还为县委政府的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重要决策参考。

一是联合督办,推进整体建议办理。县人大常委会连续12年每年会同县政府办,组成若干联合督办组,由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带队,对全部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督查指导。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走访代表群众等方式了解代表建议办理的具体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困难,及时协调解决,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各承办单位按期保质办结,确保代表建议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是领衔督办,突破重点建议办理。每年从代表所提建议中选出影响大、涉及面广、群众反映强烈的建议作为重点督办建议,由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重点办理。2018年,我县首次开展专题询问,通过梳理领衔督办的代表建议,将代表反映集中的道路交通安全问题作为专题询问议题,在广泛调研、集中视察基础上,与会代表现场向公路、交通、规划、交警、城管等5个部门负责人展开询问,整个过程通过县电视台全程转播。询问后,还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通过领衔督办、专题询问、整改落实,关于道路交通安全问题的建议得到了高质量办理,建议提出的问题得到了切实改善,代表满意率为100%。

三是跟踪督办,抓实B类建议办理。B类代表建议由于情况较复杂,在规定办理时限内一时难以落实解决,列入以后年度办理后,此类建议经常由于年度变化、人员变动等条件变化往往不了了之。我县认真做好跟踪督办,变“一办了之”为“一跟到底”,持续关注,确保建议办理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2016年,县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上,代表提出《关于319国道冠朝至上模接口修“Y”形路口的建议》,因该路口涉及的土地征地拆迁一时难以完成,该建议列入逐步解决的B类件。2017年建议办理工作督查时,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领导提出,代表换届工作不变,要建立列入以后年度办理的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台账,跟踪督办,一抓到底。经过两年的连续督办,该建议在2018年办理完毕。通过跟踪督办,有效促进了办理工作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从办结率向办成率转变,实现代表从“被满意”向“真满意”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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