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办公室主要职责:
1、为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政法方面的议题提供事实情况和法律依据,收集或起草有关审议材料。
2、协助常委会抓好依法治县执法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工作,协助常委会开展个案监督工作。
3、协助常委会督促普法教育工作。
4、加强与政法单位和部门的对口联系,及时向常委会汇报联系情况,协助常委会组织开展对政法方面的执法检查和对口联系单位的评议、视察等工作。
5、协助常委会督办有关控告、申诉的信访件。
6、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