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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 全县现代农业发展情况专项报告的 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8-04-01 来源:  阅读次数:

关于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现代

农业发展情况专项报告的工作方案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监督工作安排,县人大常委会将在今年4月份召开的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现代农业发展情况的专项报告。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在县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三农”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时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以监督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通过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现代农业发展情况专项工作报告,进一步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和布局,转变农业增长方式,促进农业提质增效,提高农业生产综合效益,推动我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乡村振兴提供重要支撑。

二、组织领导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负责组织实施,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办承办相关具体工作。

三、主要内容

(一)我县现代农业发展的基本情况和主要成效,重点是:

1、现代农业发展规划、特色产业及基地(含现代农业示范园)规划、建设和发展情况;

2、农业科技创新推广运用、农业品牌创建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情况;

3、农业经营和服务体系建设、管理及农产品加工和流通体系建设等情况;

4、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建立情况;

(二)我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意见建议。

四、时间、方法和步骤

(一)准备阶段(3月中下旬)

1、制定印发工作方案。

2、成立调研组,研究部署调研工作。组长由县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办工作人员和部分县人大代表组成。

3组织学习有关文件资料。

(二)调研阶段(4月上中旬)

1、实地察看农业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和流通、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园)等发展情况并听取有关意见建议。        

2、召开座谈会,听取县委农工部、县农业局、财政局、林业局等部门分管负责人关于我县现代农业发展情况汇报和有关意见建议。

请参加座谈会的单位根据调研内容准备好书面汇报材料一式6份,届时交调研组。另请于4月12日前将汇报材料电子版与参会人员名单发至人大财经办邮箱:rdcj5337517@163.com

3、请县发改委、水利局、科技局、国土局、环保局、商务局、旅发委、市监局、扶贫办等单位根据调研内容,结合本部门职责形成汇报材料(电子版),于4月12日前将发至人大财经办邮箱。

(三)审议阶段(4月下旬)

1、县人大常委会举行会议十日前,县人民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正式报告稿和报告人名单。

2、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现代农业发展情况的专项报告,县人民政府派人到会听取意见,并回答询问。

(四)审议意见办理阶段(5月-8月)

1、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后,由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办收集整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经审核后,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转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处理。

2、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办对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在4个月内将研究处理情况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