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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提交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和建议有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7-11-30 来源:  阅读次数:


  关于做好提交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

  议案和建议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驻县市人大代表:

  根据市人大选任联工委《关于做好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和建议的通知》(吉常任发[2017]13号),为进一步提高代表议案和建议质量,做好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和建议工作,请各驻县市人大代表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针,紧紧围绕我市提出的“三个走在前列”、实施“两大战略”目标,就我市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建设,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建言献策。每位代表至少要提出1件以上有较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议案或建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提出建议既是履行代表义务的要求,也是执行代表职务的体现。代表应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认真酝酿、准备,形成代表议案或建议。根据撰写需要,代表可单独或联合到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调研,由县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办公室负责联系安排有关事宜,请有关部门、单位予以积极配合。

  二、代表议案和建议要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议案和建议的标题要简短明了,内容要清楚具体,使承办单位能够看明白代表反映的情况,了解代表的要求,并能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解决问题。议案和建议的内容切忌空泛、笼统;

  2、议案和建议应当写明案由、案据和方案。案由即解决什么问题,应当明确清楚,一般表述为“关于×××的建议(议案);案据即解决该问题的事实和政策法律依据,应当有充分合理的理由;方案即解决问题的建议方案,应当具体可行、有可操作性;

  3、议案和建议的提出要注意层次,主要就市人大以及市级有关机关组织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和有关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

  4、涉及解决代表本人或亲属个人问题的情况不宜作为代表议案和建议提出。

  三、建议和议案请于2017年12月22日前送交县人大选任联办公室。传真:8638512,电子邮箱:thrdxrl@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