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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9-04-19 来源:  阅读次数:

县人大常委会各位组成人员,县人大各委(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监察委员会办公室,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召开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9年4月23日上午8:30,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县行政中心14楼西面会议室(13B18);

三、会议建议议程:

1、传达2019年全省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学习研讨班精神;2、人事任免;3、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对全县产业扶贫视察意见情况的报告;4、其他。

四、参加会议人员:

1、出席人员: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2、列席人员:县人民政府分管扶贫工作的领导,县监察委员会领导,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政府办公室负责人,县扶贫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碧溪镇、苏溪镇、马市镇、南溪乡、沙村镇、灌溪镇、上模乡、老营盘镇人大主席或副主席,部分县人大代表。

五、其他事项:

1、请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准备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对全县产业扶贫视察意见情况的报告,经审定后印制50份,于4月22日上午12:00以前交县人大办公室(13B09);

2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人员要根据会议议题,认真作好会议发言准备;

3、全体参会人员要按时参加会议,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或代会;

4、请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做好会议的宣传报道工作。

 

 

泰和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