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县人大常委会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泰和县人大常委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泰和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泰和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泰和县人大常委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县人大常委会是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县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1)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工作的重大事项;(2)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3)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4)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不适当的决议;(5)依照法律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罢免和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个别代表。
县人大常委会机关2019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1、依法开展监督,突出监督重点,综合运用执法检查、执法调研、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组织代表视察等形式,加强跟踪问效,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2、做好代表工作,完善代表建议办理督办考核机制,提高办理质量和实效,努力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服务和保障,积极发挥代表作用。
3、严格依法办事,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保障全县国家机关正常运行。
4、坚持抓大事议大事的原则,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二、部门基本情况
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共有预算单位1个。编制人数30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实有人数29人,其中:在职人数29人,包括行政人员29人、退休人员33人。遗属补助4人。
第二部分 泰和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收入预算总额60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含经费拨款(补助))520.28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86.7%,较上年预算安排数减5.8%;上年结转(结余)79.82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3.3%,较上年预算安排数减43.85%。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支出预算总额为600.1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55.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2.58%,较上年预算安排数减14.52%,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35.8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9.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54万元;项目支出44.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42%,较上年预算安排数相等,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44.5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600.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较上年预算安排数减13.6%。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35.8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2.63%,较上年预算安排数减13.97%;商品和服务支出109.2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8.2%,较上年预算安排数减13.5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5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76%,较上年预算安排数减38.15%;项目支出44.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42%,较上年预算安排数相等。
(三)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20.2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6.7%,较上年预算安排数减5.8%,其中:经费拨款(补助)支出520.28万元,具体支出情况是:公共安全520.2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6.7%,较上年预算安排数减5.8%。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9年县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具体情况有:办公费4.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数减25.41%;印刷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数0%;邮电费1.4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数减35.65%;差旅费11.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数减3%;会议费44.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数持平;福利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数0%;维修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数0%;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数0%;水电费2.3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数减44.28%;取暖费0.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数减9%;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0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数减9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数0%。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泰和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没有政府采购事项。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泰和县人大常委会机关房屋建筑占用面积总计2000平方米。
(八)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无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泰和县人大常委会“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8.9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
2.公务接待费18.98万元,比上年减0.72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公务接待费减少。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县人大机关没有公务用车。
第三部分 泰和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县级财政和省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指2018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指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