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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8-04-23 来源:  阅读次数:

县人大常委会各位组成人员,县人大各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召开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8年4月26日下午3:00,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县行政中心14楼西面会议室(13B18);

三、会议建议议程:

1、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现代农业发展情况的报告;2、审议泰和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办法(试行);3、其他。

四、参加会议人员:

1、出席人员: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2、列席人员:县人民政府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领导,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政府办公室负责人,县农业局主要领导, 县委农工部、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县林业局分管领导,塘洲镇、桥头镇、万合镇、螺溪镇、禾市镇、苑前镇、沙村镇、上模乡人大主席或副主席,县人大代表彭阳生、胡晓洪、钟金咸、詹晓明。

五、其他事项:

1、请县政府办公室等有关单位抓紧准备会议材料,并将会议材料印55份于4月26日上午10:00以前交县人大办公室(13B09);

2、请全体参会人员按时参加会议,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或代会。

  泰和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