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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县法检两院司法公开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作者: 发布日期:2017-06-22 来源:  阅读次数: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监督工作计划,为全面了解我县法检两院司法公开工作的开展情况,县人大常委会近期组织调研组开展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在常委会分管领导的带领下,于6月7日上午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听取司法公开专题法制讲座和法检两院专题工作汇报。6月7日下午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实地察看了县检察院案管中心、办案区和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禾市法庭等。6月8日上午召开了有县综治办、公安局、市监局、国土局、团县委、人社局等11个部门有关领导以及律师代表、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企业代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参加的座谈会。6月9日-13日调研组还深入有关乡镇、社区走访案件当事人和群众,听取他们对两院司法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并进行了司法公开工作满意度测评。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检两院司法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法检两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上级系列决策部署,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推进司法公开平台建设,不断创新司法公开形式,不断丰富司法公开手段,不断完善司法公开措施,人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为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阳光司法机制,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作出了积极努力。

1把握多个重点推进平台建设,司法公开内容逐步完善。

以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为重点,推进立案公开。县法院通过提供诉讼引导、立案审查、立案调解、查询咨询、法官约谈、信访接待服务,发放诉讼指南、便民手册,张贴制度、法官信息上墙,指导电子触摸屏使用等公开诉讼便民信息,方便群众了解立案条件、立案所需材料以及立案的流程、文书格式、立案情况等。2016年县法院全年立案近3000起,登记立案率为90%,不予立案的提供书面告知。

以强化联动协作为重点,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县法院通过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积极推送失信人黑名单。通过金融机构、房产、税务、国土等部门冻结财产、限制融资信贷、招投标等进行信用惩戒,迫使失信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目前已曝光被执行人350人次,有80余名被执行人迫于信用惩戒威慑力主动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执行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以拓展旁听范围为重点,推进庭审公开。县法院通过落实庭审旁听制度,提前公开开庭信息,简化旁听条件和程序来方便群众就近参加旁听庭审,丰富庭审公开形式。对群众广泛关注、社会影响较大的各类案件,特别是职务犯罪案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旁听观摩,累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106人次。同时有序推进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对接上级法院庭审公开网实现网络直播。

以积极保障群众知情权为重点 ,推动司法办案过程公开透明。县检察院以权利义务告知制度为根本,在案件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办案环节,主动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申请回避、取保候审、核对讯问笔录、补充鉴定和如实提供证据等权利和义务,保障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依法、及时行使诉讼权利,促进司法办案过程更加规范公开透明。同时,还开辟了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系统的“绿色通道”,让群众能够及时了解具体案件的关键节点和办理进度,向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案由、受理时间、办案期限、办案进程等程序性信息查询服务。系统上线以来,共导入案件程序性信息1379件,为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程序性信息查询服务215次。

以查办职务犯罪为重点,不断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县检察院运用全国联网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向社会提供全国范围内的行贿犯罪信息查询服务,有效预防贿赂犯罪。并不断完善更新查询系统,推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助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2014年以来共提供查询服务1090批次。

以对接网络公开载体为重点,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检察案件信息公开和法律文书公开。县法院通过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和江西法院审判综合服务平台实现诉讼过程网上全程留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统一发布生效的刑事、民事、行政等裁判文书,2015年以来,共公布各类裁判文书4583篇;县检察院通过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和江西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平台提供案件信息查询,发布程序性监督性的刑事案件起诉书、抗诉书以及不起诉决定书、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等法律文书,系统上线以来,共公开各类法律文书470份。同时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和县检察院案管中心设置了电子触摸屏,开通了门户网站。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以上网络公开载体查询审判流程节点信息和案件立案起诉情况,跟踪案件办理整个过程。

2、不断扩大司法公开范围,拓宽司法公开渠道,创新司法公开方式,司法公开社会效果逐步显现。

积极运用信息手段。一是开通官方微博、微信、短信平台,定期推送案件信息、工作动态;二是制作专题宣传片、法制公益片、法检新闻等广泛宣传法律知识、以案说法;三是依托各类网络平台载体、服务大厅、绿色通道、服务热线等发布信息、提供咨询、受理信访申诉,努力满足群众对司法公开的多元需求,增进了社会公众对司法工作的了解和认识。

充分利用活动载体。每年开展“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综治宣传月”、“送法下乡”、“巡回审判”、“案件回访”“民嘴讲堂”、“检察讲谈”、“ 法制讲座”等活动发送各类便民联系卡、法律书籍和宣传手册,通过面对面的宣传、实打实的交流、直观明了的展示,传播了法律知识,增强了群众的法治观念,促进了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的进一步形成,营造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不断丰富公开渠道。两院在司法公开过程中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司法联络员、检察联络员、律师、群众代表和各有关部门单位相关人员通过重点视察、座谈评议、旁听观摩,报告工作等方式方法来收集对司法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加以落实和整改,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司法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司法公开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深化。部分法检工作人员对司法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思想不够统一,在案多人少的情况下,存在应该公开的没有及时公开、选择性公开、公开内容不全面等现象。

2、司法公开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一是电子信息平台利用率不够高。政务门户网站存在部分信息不全、更新不及时的现象时有发生,有些版块查询不到具体内容,有些不能与上级平台系统兼容链接。同时有的当事人和群众由于经济条件和受教育程度的限制,不会使用电子信息平台。二是公开的广度深度和时效性有待加强。部分公开措施存在重形式轻实体、重结果轻过程情况,事后公开较好,事前、事中公开不够。对案件审理出现法定中止情况而导致审限延长,司法鉴定处理过程等信息,向当事人主动、详细公开不够,常常引起当事人误解和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一些裁判文书叙述简单、说理不充分,有的缺乏必要的证据采信分析和理由阐述。三是执行公开还存在不足。调研中了解到由于案多人少等原因,执行案件信息录入不准确不全面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在查封、扣押、冻结、拍卖等方面依法公开不够。有些执行案件应该公开的公开不到位,公开执行力度不够。有些交通肇事案件执行时间长,造成当事人医疗费用没有保障。有些执行案件的进展情况没有及时向申请执行人反馈,执行过程中形成的法律文书、采取的措施以及结案信息等也存在不反馈或反馈不及时的情况。

3、司法公开的机制体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一是工作联动信息共享机制有待加强。座谈中多数单位反映执行工作、职务犯罪、刑事民事案件审判、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等存在未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的情况,共享信息平台建设有待加强。如检察机关对有关案件作出不捕不诉时未及时对接有关部门予以信息反馈。二是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尚未形成完整有效的管理和科学评估体系。

4、司法公开的能力保障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案多人少矛盾日益突出,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二是办公场所和设施相对落后、信息化技术投入不足,制约了司法公开水平的提升,难以满足司法公开需求。三是司法环境有待改善。对应当公开的信息未及时公开或公开不到位,使案件当事人和群众对法检两院司法公开工作存在片面的理解。同时,人情和社会舆论干扰办案的情况时有发生,影响了司法公信力。四是有的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工作责任心需进一步增强,不能适应司法公开工作的新要求。

三、几点建议

1、提高认识,准确把握司法公开的目标定位。法检两院要从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和促进司法公开、公正为出发点,立足群众司法需求,坚持把司法为民理念贯彻到司法公开的全过程,充分认识做好司法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目标任务,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司法公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准确把握司法公开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认真总结司法公开取得的成效,梳理司法公开存在的问题,研究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的有效措施,整合资源,完善机制,切实做到及时公开、敢于公开、善于公开。

2、突出重点,切实增强司法公开的质量效率。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公开工作力度。从注重形式和程序的公开逐步深入到对内容和实体的广度和深度的公开,依法、客观、及时、全面地做细做实司法公开工作,使“重制度建设,轻规范落实”及时有效得到解决,切实做到一年比一年规范、一年比一年深入、一年比一年提高。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司法公开信息化建设和场所建设。一方面要加强政务网站建设,进一步完善网站载体的司法公开服务功能,大力推行信息技术运用,让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了解掌握网络平台的使用,使法官检察官多做事、信息多跑腿、群众少跑路。另一方面要加强诉讼服务中心、案管中心等服务场所的建设力度,统一建成标准化、规范化服务大厅,将辅助性、事务性、社会服务性工作纳入公开内容,整合诉讼查询事项,积极为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提供一站式、综合性、低成本的便捷服务,实现服务大厅、服务网络、服务热线等服务平台无缝对接。三是要进一步拓展司法公开的社会效应。综合运用新媒体及传统宣传模式开展法制宣传,对信访违法、职务犯罪、金融诈骗等社会关注度高的典型案件信息要及时广泛公开,争取社会各界对司法公开的理解和支持,发挥司法公开在教育、评价、指引、示范等方面的延伸功能。

3、完善机制,不断强化司法公开的能力保障。一是建立健全司法公开沟通协作机制。在执行公开、案件信息公开、审判公开、检务公开等方面,法检两院应主动与公安、市监、国土、人社、团委、妇联、工会、金融、保险等部门互联互通,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和情况通报等方式进行对接沟通。县法院要以全省综合治理执行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契机,不断加大执行工作的公开力度,丰富执行工作的形式和内容,使我县执行工作进一步落到实处。二是建立健全案件质量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司法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明确公开的范围界限、时限要求。加强对司法公开的管理和考核,定期组织人员对案件进行评查,定期公布信息和“回访”当事人情况;对司法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及时查处举报投诉情况,并予以惩戒和处理。三是建立健全司法公开工作的组织和物质保障机制。认真分析研究工作中存在的困难,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加大人力、物力、技术和经费等方面的投入,成立专门机构统一协调推进司法公开工作。四是建立健全司法公开能力培训机制。通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业务培训等不断提升法官、检察官、人民陪审员的司法公开工作能力水平,确保司法公开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五是建立健全人民监督员、司法联络员、检察联络员、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联络机制。拓宽群众了解监督审判、检察工作的渠道。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采取不同的形式,不断提高群众参与司法活动的广泛性、多样性、实效性,确保依法有序公开,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使我县法检两院的司法公开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