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5月5日任命刘晶、肖城、肖媚媛同志为泰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刘小华同志泰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现予公告。
泰和县人大常委会
2023年5月5日